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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針對殘疾人在擇偶中存在一種“工具性”傾向的問題,本文從“過日子”的視角進行了理論上的分析,指出這是殘疾人期望獲得更便利生活及下一代向上流動的必然后果。但是這一傾向也給殘疾人的婚姻帶來了一些問題,本文探討了社工如何介入的策略。
【關鍵詞】殘疾人;擇偶行為;工具性傾向;社工介入
引言
婚姻是困擾殘疾人群體的主要問題之一,由于條件約束,殘疾人的初婚率低于健全人。目前一些學者對殘疾人的婚姻狀況婚姻模式進行了研究,主要探討了影響殘疾人初婚的因素,但總的來看,從殘疾人主體選擇的角度進行的研究不多。擇偶一直是社會學關注的研究主題,其反映了社會建構對個人的約束和個人的應對策略。作為婚姻的前端,婚前擇偶和婚后家庭和諧實際上是緊密聯系的。當前存在的殘疾人與健全人結合后的離婚率較高的問題,體現了殘疾人擇偶中存在一種“工具化”傾向,對此社工有介入的必要性,但首先需要研究者為社工的介入提供理論研究基礎。
1殘疾人擇偶的“工具性”傾向的形成分析
1.1“工具性”傾向的表現
擇偶是一種選擇行為過程,該過程中一方建構了與另一方的親密關系。也就是說,如果擇偶時的目的性不同,配偶雙方的關系也會不同。對于殘疾人來說,婚姻是一種渴望也是一種自我滿足的方式。目前,殘疾人擇偶中表現出了的“工具性”傾向,其表現在,他們對配偶的要求首定于健全人,尤其是殘疾人女性,希望自己的另一半能是健全人。在實際調查中曾經遇到一個案例,被訪者是一位按摩店老板,他是一位視障者,其已婚妻子是一位健全人。在談到婚姻與愛情時,他說在擇偶時可能會選擇一位視障者,但是那樣會帶來很多困難。不可否認,現實中這位受訪者還是首選了健全人為妻。其次是在無法匹配健全人時,身體功能上的互補成為擇偶的次優選擇。而在所能見到的案例中,兩個視障者或兩個聽障者的結合相對較少。由此可見,殘疾人擇偶觀的“工具性”傾向,讓配偶的“生活幫扶者”角色定位多過“親密伴侶”定位。
1.2“工具性”傾向的解釋
對于殘疾人擇偶的“工具性”傾向,可以借用“過日子”這個分析范式進行解釋。對于殘疾人來說,由于生活在由健全人構建的社會之中,其的功能性障礙就會給其在日常生活中帶來非常多的不便。例如視障者的出行,肢體障礙者的日常行為等。由于一直在體驗不便,因此,殘疾人在擇偶中便有了兩個很重要的改變預期,第一個是希望能通過婚姻過上更好的生活,而這個“好生活”中,“便利”成為了重要的部分。第二個是希望下一代能夠成為健全人而擺脫自己作為殘疾人的生活狀況并向上流動。選擇一個健全人而非僅僅是基于感情做出選擇的好處在于,健全人可以在生活中充分幫助殘疾配偶,還可以在下一代的學習生活中提供有力支持。針對以上理性化的解釋,一個可能的疑問是,殘疾人是不是在婚姻上不顧情感呢?調查發現殘疾人與健全人一樣,還是注重情感的,只不過這個情感也可以看作為實現“過日子”這個目標的一個重要手段,完全沒有情感是難以結合的,但情感因素往往是次優于“便利”因素的。
1.3“工具性”傾向的實現條件與可能后果
不論是殘疾人還是健全人在擇偶中其實大都會服從“男高女低”這個社會一般性原則。一般來說,女性傾向于匹配比自己更優秀的男性,而這個優秀主要用財富、地位、工作等來衡量。對于殘疾人女性來說,健全人男性天然的就更具有比較優勢,而對于殘疾人男性來說,如果自身條件不好,不但難以匹配到健全人女性,連殘疾人女性也很難匹配到。可以看到,在擇偶上其實存在者婚姻擠壓的現象,于是殘疾人在擇偶中的“工具性”傾向的實現就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對于殘疾人男性來說,由于存在婚姻擠壓效應,那么其為了實現策略目標就需要具備一定的經濟條件,或者能夠將健全人女性卷入到自己的圈子中,比如訪談時遇到的按摩店老板,其作為健全人的妻子就是該店的打工者。對于殘疾人女性來說,她們較男性具有更多優勢,因此,很多在擇偶方面有更高預期的殘疾人女性就會在開始時拒絕來自群體內部的追求,只是在實在無法實現期望時,才按照互補原則在群體內進行選擇。殘疾人與健全人的結合,對殘疾人來說是要承受一定風險的。這個風險的一個表現就是,殘疾人與健全人結婚后,離婚率非常的高,其原因之一可能是健全人為某一現實目的與殘疾人結合,當獲得該利益后就會放棄這段婚姻。而原因之二可能是健全人婚前低估了婚姻的困難性和高估兩人的相處模式,最后導致婚后不久的矛盾和分離。正是基于這一點,在進行調查中,許多殘疾人女性在是否選擇健全人男性的問題上是有所猶豫的,她們往往會在群體內選擇功能互補者做配偶。
2殘疾人擇偶中的社工介入策略
2.1殘疾人擇偶中社工介入的必要性
家庭是個人幸福的源泉,殘疾人也渴望通過婚姻組成新的家庭。但是總的來看,殘疾人成婚難度較大,這個困難的原因大致有:
(1)殘疾人的家庭條件一般較差,因此在婚姻市場上面臨更大的被擠壓。
(2)殘疾人自身功能性條件和世俗觀念對婚姻造成限制。
(3)殘疾人的社會關系網太小,不能有效對他們的擇偶行為進行支持。要解決這些困難就需要進行大規模的婚配信息支持,因此,許多殘聯才會舉行大規模的相親大會。但從本文分析來看,殘疾人擇偶的一大問題其實還在于在擇偶觀方面幫助他們,實現他們在配偶定位上從“生活幫扶者”向“親密伴侶”的轉化。這樣一個轉變得好處在于,可以提高殘疾人的婚姻質量,從而減少他們受到婚姻傷害的風險。社會工作者是幫扶弱勢群體的專業性工作者,他們希望通過幫助如殘疾人等群體,來減少社會問題。因此,在殘疾人擇偶觀的轉變方面,考慮到對殘疾人家庭婚姻質量的影響,社會工作者是完全可以也是有必要介入的。
2.2社工介入的策略分析
通過上文的分析,我們可以發現,殘疾人在擇偶上的“工具性”傾向,是一種應對當前健全人構建的社會的一種被動選擇策略。在這個選擇上,既體現了殘疾人個人的因素,也有社會的因素。因此,在該問題的社會工作者介入中,就有著宏觀和微觀兩種介入策略。
2.2.1微觀介入策略這種策略著眼于殘疾人群體本身,社會工作者從殘疾人擇偶時就開始進行介入。這一策略可以分為觀念性介入策略與行為性介入策略兩種。前者指社會工作者可以組織進行殘疾人擇偶的個人評估,通過評估分析出他們的擇偶傾向,并有針對性的進行輔導。此外,還可以進行提高婚姻質量的講座,讓殘疾人到婚姻質量的影響因素與低質量婚姻的嚴重后果。后者指社會工作者應該著眼于殘疾人自身戀愛能力進行介入,例如進行殘疾人的戀愛行為學習。在這些列活動中,都以自我定位與自信心的培養為導向。2.2.2宏觀介入策略這種策略著眼于殘疾人群體與社會的關系建構,在這個關系構建中可做到:(1)社會工作者可以幫助殘疾人加強就業技能的培訓,幫扶殘疾人的就業;(2)可以在殘疾人家庭子女的學習方面提供幫助,例如課后輔導,這樣可以大大減輕殘疾人父母的學習幫扶責任。(3)進行適當的宣傳,改變健全人家庭認為子女嫁給或者娶到殘疾人很丟臉的傳統觀念,讓更多健全人可以進入殘疾人的婚姻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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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峻豪 單位:武漢理工大學中國殘疾人事業發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