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高校法學本科生就業困難的原因及對策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摘要:隨著高校招生規模的擴大和畢業生人數的大幅攀升,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就業困境日益凸現,究其原因,可以從社會、學校及學生個人三方面著手分析,而解決這一問題的具體路徑不僅要重新審視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的職業優勢,提高其社會認可度,建立健全相應的準入制度,還要創建人才培養新機制,培育法學應用型專門人才,開展全程就業指導。
關鍵詞: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就業困難;原因;對策
隨著我國高等院校招生規模的逐漸擴大和畢業生人數的大幅攀升,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就業困境日益凸現。根據就業藍皮書《2018年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統計,中國高校2017屆本科畢業生的平均就業率為93.9%,畢業半年后就業率最低的學科門類就是法學為85.3%,故法學專業的本科畢業生就業數量與其他學科畢業生數量還有較大差距。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就業作為學校的教學質量評估的核心,一個家庭的希望所系,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在當前形勢下,探究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就業困難的原因,并尋求解決這一問題的對策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就業困難的原因分析
(一)社會層面
這一層面主要體現在社會對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的認可度、用人單位的要求與就業制度三個方面。第一,較低的社會認可度,是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就業困難的首要原因。當前,社會普遍認為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的法學素養不高,無法與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士、法學(法律)研究生相提并論,但此種認識忽略了一些知名度高的學校實際是參照高考重點本科線進行錄取,被這些學校錄取的法學本科生實際考試成績往往比普通的本科院校分數線高出十幾分甚至是幾十分,通過四年的培養,其法學專業素質通常能夠達到較高水平。人為的設置就業的高門檻,很多高素質的本科生因未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或未獲取碩士學歷而被“拒之門外”,無法順利就業。第二,公安、檢察院、法院、司法局以及公司法務部門等用人單位對學歷的高要求是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就業困難的直接原因。當前,有些用人單位盲目攀比,不從崗位的實際需要遴選人才,本科生可以勝任的崗位,卻要招聘研究生以上的畢業生,甚至相當偏僻經濟欠發達的地方也是如此,這些不僅導致了人才的高消費、人才資源的普遍浪費,而且無形中導致了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就業之路困難重重,荊棘叢生。第三,部分行政部門在人事制度、戶籍管理等方面的不合理限制也是導致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就業難的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部分行政部門在對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自主擇業、雙向選擇的宏觀調控的過程中,人為地為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的就業設置了很多障礙。例如很多地方除了對本地生源網開一面之外,對其他地區本科生的落戶進行了嚴格限制,從根本上遏制了人才的流動,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的就業。
(二)學校層面
這一層面主要體現在高校對法學本科生專業結構的調整滯后于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市場對人才需求的變化,向社會輸送的人才與用人單位的實際需要存在著一定的差距,欠缺科學化就業觀念的培育及矯正機制三個方面。首先專業趨同現象嚴重,同類專業的人才與市場所需人才不成比例,增強了尋求同類職業的競爭,也加大了就業的難度。例如,全國文科高校超過半數開設法學院并且為了獲得優質生源每年實行擴招政策,這造成了市場供需失衡。其次,課程設置上實踐操作、實踐技能部分偏少。部分學校在對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的培養上往往采用單一的、枯燥的書本式培養模式,所開設的課程理論課偏多,實踐課較少,缺乏對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動手能力和操作技能的培養(如法律文書的寫作、庭審技巧、與當事人溝通的技巧等),從而導致在激烈的就業競爭中,不能體現自身在專業技能上的優勢,而遭市場淘汰,不能順利就業。最后,學校并未建立科學化就業觀念的培育及矯正機制。科學化的就業觀念使被培養者有能力根據社會的實際需要調試自身的職業規劃,同時糾正不健康的就業觀念。欠缺完善培養糾正機制,極易導致學生出現就業困難。
(三)學生層面
這一層面包括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的就業觀念和自我評價兩方面。觀念是心靈深處的東西,就業觀念將直接影響到就業態度和最后的取舍。經過觀察筆者發現部分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的就業觀念滯后。在地域選擇上,大多數法學本科生會選擇到北、上、廣、深及內地核心城市工作,因為經濟的發達程度與訴訟、非訴業務的發達程度成正相關的思維已經成為其精神烙印,條件差的偏遠地區遭到本能的抗拒。在工種選擇上,國有企事業單位或者政府部門成為最優選擇,工資高、福利好、工作輕松更是成為工作選擇的應有之義,小公司、私企、工資低、勞動強度大被認為是新時代的“失敗者”,這造成了就業者在思想觀念上人為地縮小了就業面,這也是就業難的一個重要原因。而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就業困難還源于其自我評價的不恰當。部分學生在擇業時,以“不應該做什么”為邏輯判斷的起點,不能正確地評價自己,認為讀了法學本科就是高端法律人才,畢業后應到環境好、條件好、待遇高、專業對口的單位工作,從事非法律類別的工作簡直就是不可思議的。據對相關高校法學院的畢業生調查,有少數學生怕苦怕累,簡單工作瞧不起,待遇低了不愿去,甚至有的學生到單位上崗后,不能堅持一線工作,頻繁“跳槽”,寧愿閑在家里,形成“有崗不就”的現象。
二、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就業困難的對策
以上,筆者從社會、學校和學生三個層面對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就業困難的原因作了粗淺的探討,那么如何有效地解決這些問題,從而幫助畢業生順利就業呢?我們需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認識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的職業優勢,提高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的社會認可度
法學教育是我國高等教育結構中一個不可或缺的分支。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的培養對于社會人才結構的合理性以及教育資源的高效利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甚至是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強國的道路的重要助推器。在人才競爭激烈的今天,我們要充分認識到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的職業優勢。一方面,與其他較為抽象的專業(哲學、藝術等領域)相比較,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不僅具備實踐技能,而且還具有一定的理論基礎,無論是對于將來知識層次的提高還是對于實踐技能的完善與拓展都更具有專業發展的期待。另一方面,與研究生、博士生比較,法學本科生具有比其更早接觸社會、占據崗位的優勢。在積累了一定的工作經驗、專業特長后,能夠合理恰當地為自己定位,并有針對性地選擇適合自己的專業培訓,提高自己的專業資質,進一步提升自己的職業含金量。
(二)建立健全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的準入制度
政府機關要建立健全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的準入制度,放寬人事制度戶籍管理等方面對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的限制,鼓勵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流動就業。同時,建立真正意義上的人才市場,要讓市場發揮對本科生就業的主導作用,而不是人為地抬高門檻、設置障礙。用人單位要把人才使用納入其成本核算之中,從自己的實際出發,從市場經濟角度有效地使用人才,不要盲目攀比或者把文憑作為評價人才的唯一標準,高學歷人才的多寡不應該正成為用人單位攀比的準則。
(三)創建人才培養新機制
一方面可以通過“走出去,引進來”的方式,實施校企聯合辦學,采用“訂單式”培養的模式,建設職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工程。另一方面要做好課程設置的市場化和師資的復合化工作。根據市場需要,改革教學內容與課程體系,增加新知識、新技術的課程,加強學生的實習教學環節,構筑學生及早進入社會實踐和體驗的機制,增強學生社會適應的能力和動手能力,重視培養法學復合型、應用型人才,使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成為市場歡迎的人才。
(四)開展全程就業指導
高等院校急需建構科學化的就業觀念培養以及糾正機制,確保學生就業觀念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契合,開展全程就業指導,從大一開始規劃實施,建立起由低年級到高年級全程化的就業指導工作體系,從學生一入學就讓學生了解社會對人才的需求,了解就業政策和求職擇業應該具備的能力和素質,了解目前的就業形勢。通過開展學生全程就業指導,引導學生在認識就業形勢的基礎上,樹立“先就業,后擇業,再創業”、“到最需要的地方去”、“到生產一線和艱苦行業去”的就業新觀念。
綜上所述,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就業困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解決這一問題不單單是個人所思所為就能成功,它需要整個社會共同關注的問題,整個社會都應該給予關心支持。國家、政府部門、各級學校、家庭、教師、學生應該一起努力來解決好這個問題,以更好地做好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的就業工作,保證廣大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的順利就業,促進我國教育事業的蓬勃發展。
【參考文獻】
[1]彭麗云,李良虎,黃一珊.轉變職業指導功能 促進大專生的發展性就業[J].中國成人教育,2007.(1).
[2]劉亞東.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就業困難的原因及對策探討[J].當代教育論壇,2006.(6).
[3]宋瑩瑩.法學專業本科生就業現狀與對策研究[J].商.2016.(11).20.
[4]賈新嵐.法學本科生就業形勢分析及對策研究—以青海省高校畢業生為例[J].武漢冶金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7.(1).
作者:張艷娣 單位:西南政法大學人工智能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