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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從人員結構上看檢察技術部門分類管理的必要性按照《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意見》中將檢察人員分為了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三大類,其中檢察輔助人員的定義為“檢察輔助人員是協助檢察官履行檢察職責的工作人員。包括檢察官助理、書記員、司法警察、檢察技術人員等。”所包含的檢察技術人員的定義又為“檢察技術人員接受指派對與犯罪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尸體進行勘驗或者檢查,對檢察官承辦案件中的某些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定,出具鑒定結論。”很多人認為檢察技術部門承擔的工作都為專業性較強的檢察業務輔助工作。所以參照《意見》的分類,檢察技術部門的工作人員應都為檢察輔助人員一類中的檢察技術人員,而其實不然。在檢察技術部門的隊伍里,不僅有需要熟悉法律知識、通曉司法流程的檢察技術人員,如司法會計、法醫。他們要通過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法律知識判斷出犯罪的手段和過程,并可能在案件審理出庭公訴過程中承擔重要角色,這部分技術人員要充分發揮檢察技術的檢察職能。技術部門也有只具有較強計算機操作和網絡維護技能便能勝任工作的信息化技術人員,如網絡管理員。這部分技術人員的工作大都是參與辦案的同步錄音錄像、局域網的搭建和維護、辦公軟件和業務系統的維護等,并不需要通曉法律知識,也不需要在其工作中發揮檢察職能就能完成工作。技術部門還有負責部門公文撰寫、統計報表、日常事務的內勤人員,以及部門管理人員。這部分人與其他黨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基本相同,有著強烈的行政色彩,從事內部的行政管理事務工作。可以看出檢察技術部門內部人員的分類與檢察人員分類略有不同,技術部門的人員分類更細致,情況更復雜。因此,檢察技術部門的分類管理十分必要。
(二)從專業特點上看檢察技術部門分類管理的必要性檢察技術部門不同于其他部門,每個崗位的技術專業不同,包含的技術類型繁多,對技術的技能要求更高。例如,法醫要求有醫學技術、司法會計要求有會計資格、現場勘查人員要有痕跡鑒定能力、電子物證鑒定人員要具備計算機的專業技能、網絡管理員要熟練網絡技術。檢察技術部門每個崗位差別巨大、專業跨度大、技術要求嚴格、難易程度不同、人員水平的專業評判標準不同,而這樣復雜的隊伍僅靠統一的管理方案和標準顯然不夠科學。技術人員無法以專業技能獲得更高的報酬和晉升機會。從現階段來看,晉升的途徑必須要通過全國的統一司法考試從而獲得檢察官資格。而對于專業要求已經很高的檢察技術人員來說,學習法律知識、通過司法考試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情。而在薪酬方面,以個人專業對比其他行業的同專業人員,待遇明顯偏低,差距很大。在職級晉升困難和待遇無法提高的雙重壓力下,檢察技術人員普遍表現為無奈和力不從心,導致了檢察技術部門人員流動極大、人才流失非常嚴重的局面。可見,若想留住人才、人盡其能,人員分類管理成為必然。
(三)從檢察技術發展上看檢察技術部門分類管理的必要性從2000年最高檢提出“科技強檢”以來,技術工作在檢察工作中的位置愈加重要。同時,檢察隊伍力量不足、人才匱乏的問題凸顯出來。一是技術部門的編制少,一人負責多項工作的混崗情況很常見,混崗必然導致不同專業有長有短;二是人員統一管理,未能因地制宜。導致這些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對檢察技術人員的管理沒能與時俱進,管理不力不僅制約了檢察技術工作的更進一步發展,也削弱了檢察技術工作的法律監督職能。為了檢察技術部門乃至整個檢察系統的科學發展,人員分類管理成為必經之路。
二、對檢察技術部門人員進行分類管理的建議
(一)檢察技術部門技術人員的分類管理前置對照《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意見》對檢察人員的分類方式,除工勤人員以外,將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劃分為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我們可以套用這樣的分類方式,將技術部門人員分為行使職能類、輔助類、行政類。
(二)檢察技術部門人員分類管理構想按照前文我們對檢察技術部門的人員的構成分析,技術人員分為支撐業務類的檢察技術人員和服務信息化類的一般技術人員。其中檢察技術人員因其作為技術案件的承辦人員,應需要具備檢察官資格才能行使檢察權,這樣檢察技術人員又分為擁有檢察官資格的檢察技術人員和輔助檢察技術人員。同時從事行政管理工作的領導和內勤可列為行政管理類人員。1.有檢察官資格的檢察技術人員這一類技術人員是指可以行使檢察職權,可以協助出庭公訴的技術人員。他們首先要通過全國統一的司法考試并擁有檢察官資格,能夠獨立承接技術類案件,啟用的對象可以是通過司法考試的各類技術專業人員,也可以是取得技術專業資格的檢察官。這類人員要按照檢察官的考核、晉升辦法管理,同時考慮其技術職稱相應的提高工資待遇。2.輔助檢察技術人員輔助檢察技術類人員沒有檢察官資格,不能獨立辦案,其工作著重于技術操作,為有檢察官資格的檢察技術人員行使檢察職能起到輔助作用。這類人員不要求通過司法考試取得檢察官資格,但需要具備很強的專業技能,按照國家對專業技術類公務員對待其職稱、考核、晉升辦法,將其技術職稱同工資待遇直接掛鉤,區別于行政管理類的管理。按專業技術職務的初、中、高三個等級,套配相應的行政級別待遇,同時,實行評聘分離和“低職高任”等制度,使他們安心本職,定向專業發展,以利于檢察機關面向專業人才,推進科技強檢。3.一般技術人員這一類技術人員的工作內容與行使檢察權沒有直接關系,只是負責單位的各類設備和軟硬件的維護,負責檢察部門的信息化管理工作。他們的工作是為了保障工作環境更加順暢、檢察工作順利進行,檢察職能充分發揮。這一類技術人員可以參考輔助檢察技術人員的管理,實行技術類公務員的管理辦法,著重強調技術能力,通過職稱考慮其職位和待遇。4.行政管理人員檢察行政管理人員主要是指為開展檢察工作服務的各個崗位上從事辦公服務、行政管理、生活管理、裝備管理的人員。這類人員并不行使檢察權,也不參與司法活動,他們的職責僅是從事檢察行政事務性的工作,可以單純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配套法規進行管理。
作者:楊晨單位: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