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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言》2018年第5期
【摘要】政治新常態對黨外干部隊伍的素質結構、功能作用及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設等提出了新的指向和更高要求。政治新常態下,黨外干部成長及其隊伍建設面臨諸多現實困境,應緊緊抓住政治新常態這一歷史機遇,從積極構建頂層設計的落實機制,建立由法律、法規、政策文件、規劃等有機組成的法治化體系,努力提高黨外干部能力素養,營造適宜黨外干部健康成長的生態環境等方面不斷優化黨外干部成長路徑,以呈現出新時代多黨合作的新氣象、新作為、新面貌。
【關鍵詞】政治新常態;黨外干部;成長路徑
當前,學界關于政治新常態下領導干部成長發展及隊伍建設的相關研究主要集中在黨內干部方面。本文擬就政治新常態下黨外干部的成長路徑問題展開探討,以期為完善黨外干部隊伍建設提供些許建議參考。
一、政治新常態對加強和改進黨外干部隊伍建設的指向和要求
(一)新民主政治觀下黨外干部參政議政的功能地位愈加凸顯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人民政協則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堅持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就必須做好人民政協工作,積極發揮黨外人士的參政議政作用,匯聚起最為廣泛的社會力量,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做出貢獻。為此,其必然前提就是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作用突出的黨外干部隊伍,努力提高這支隊伍的參政議政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
(二)“法治中國”理念下黨外干部隊伍建設的制度化、法治化指向明確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黨的報告也明確指出,“必須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這標志著黨領導下的治國理政勢必進入制度化、法治化狀態。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偉大進程中,關涉黨外干部隊伍的程序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設也必然被囊括其中,從而為以法治化為目標指向的完善黨外干部的發現儲備、教育培養、選拔任用、管理等各個環節的工作機制指明了發展路徑。
(三)政治新常態下黨外干部能力素養結構的指向及要求不斷調整優化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的政治面貌發生顯著變化,在政治格局和政治氣象方面展現出了鮮明的特征。新政治生態的形成和發展必然在領導干部的政治發展及能力素養方面有所反映和要求,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提出的“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為政治新常態下干部的能力素養及科學選人用人提供了基本標準。按照政治新常態的指向及要求,新政治生態下黨外干部的政治素養、法治素養、擔當意識及改革創新素養的重要性愈加凸顯。
二、政治新常態下黨外干部成長的困境
(一)隊伍建設及成長路徑的頂層設計與基層執行實踐尚存在較大差距以中共中央名義制定印發的《關于加強新形勢下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和《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以下簡稱《條例》)兩份文件對黨外干部隊伍建設及成長路徑相關問題做了頂層設計,是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黨外干部隊伍建設的綱領性文件。在時代背景及思想基礎方面,《意見》指出應深刻認識新形勢下加強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從而在思想根源上指出必須高度重視黨外干部隊伍建設。在建設總體要求方面,《意見》指出政治堅定、業績突出、群眾認同是黨外代表人士的基本標準,要努力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作用突出的黨外代表人士隊伍,指明了黨外干部能力素養及隊伍素質建設的目標。在成長路徑方面,《意見》在尊重黨外代表人士成長規律的基礎上,分“發現儲備”“教育培養”“選拔任用”“管理”四個環節做了規劃統領,為黨外干部的成長及發展進行了頂層設計。在責任主體方面,《意見》指出各級黨委應對黨外代表人士的培養、選拔、使用承擔政治責任,統戰部門應認真做好黨外干部的發現、推薦、培養工作,并在黨外代表人士隊伍管理中發揮牽頭協調作用,組織部門則負責黨外干部的考察工作,其他有關部門及社會團體應密切配合。如此,《意見》從時代背景及思想基礎、總體要求、成長路徑、責任主體等方面對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進行了頂層設計,對黨外干部成長發展的相關問題做了規劃統領。盡管近年來中央及地方黨委政府都努力將培養好、選拔好、使用好黨外干部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來抓,也取得了很大提升,但是在實施過程中仍然存在很多問題。部分單位或部門在實際操作中仍然存在對黨外干部工作不夠重視,對黨外干部的物色發現、教育培養、選拔使用缺乏可操作性的整體規劃。從整體上看,中央對黨外干部隊伍建設的頂層設計與部分基層執行的實際效果之間相差甚遠。這是現階段黨外干部隊伍建設面臨的一大難題,也是困擾黨外干部健康成長的一個重大問題。
(二)實現制度化、法制化建設的愿景與現實狀況之間存在較大差距在“法治中國”這一不可阻擋的時代潮流面前,黨外干部隊伍的制度化、法制化建設也被納入其中。黨外干部隊伍建設的制度化、法制化愿景,就是要消除黨外干部發現儲備、教育培養的隨意性現象,破除選拔使用中可能出現的人治狀態,代之以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實現黨外干部發現儲備、教育培養、選拔任用、管理的程序化、規范化以及相關政策的持續性。但是從現階段黨外干部隊伍建設的實際情況來看,實現黨外干部成長路徑的制度化、法制化目標還任重道遠。一是黨外干部成長路徑中的發現儲備環節薄弱被廣為詬病。由于發現儲備制度不完善、機制不健全以及缺乏強有力的監督落實機制,黨外干部的儲備人才較為薄弱,隊伍年齡結構失衡,一些基層地區甚至出現青黃不接現象,以致在選拔使用時出現“拿著帽子找人”的情況。二是在黨外干部的教育培養方面,一些地方未能建立制度化的黨外干部教育培養規劃體系,缺乏政策的穩定性和持續性,在教育培養的時間和頻率、內容和方式等方面沒有明確的規定,安排的隨意性較大。三是在黨外干部的選拔使用方面缺乏行之有效的競爭性選拔制度及協同機制。《意見》規定統戰部門負責黨外干部的發現、推薦、培養,并協助組織部門考察等工作,但是在具體工作中,統戰部門與組織部門之間的聯動缺少制度化、規范化的政策銜接,以致黨外干部成長過程中出現培養與使用相脫節的現象。四是在黨外干部隊伍的管理方面缺乏統一的制度性安排,缺乏強有力的制度文件,在干部隊伍管理上未能將黨外干部與黨內干部一視同仁,使得一些地方對黨外干部的管理比較松散。
(三)對黨外干部發揮作用的目標期望與其實際發揮作用之間存在較大差距隨著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目標的提出及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新民主政治觀得到高度肯定,黨外代表人士隊伍這一重要的政治力量也承載了國家和社會更高的期望,理應在政治協商和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從整體上看,黨外干部發揮的實際作用有限主要受制于內因和外因兩個方面。內因方面,主要是黨外干部自身的能力素養還不能完全適應國家和社會發展的需要。黨外代表人士通常具有較高的學歷和較強的專業技術能力,但由于缺乏行政職務經驗、基層工作經歷等,往往在行政領導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等方面存在不足,因此,除了少數有黨外干部職數和崗位要求的領導職位,黨外干部在一些與黨內干部公開平等競爭的職位上很難脫穎而出。[1]可見,自身素質能力存在缺陷限制了黨外干部作用的發揮。外因方面,一是未能形成一支知識和年齡結構合理的黨外干部梯隊。一些地方黨外干部的來源和選拔渠道狹窄,絕大多數來源于高校、科研機構,知識結構和背景經歷相似;一些地方的黨外干部出現年齡結構失衡、人才斷層現象,影響了黨外干部隊伍作用的有效發揮。二是缺少能夠盡情施展才能的平臺和環境。受職數、比例等因素的影響,黨外干部擔任正職少、副職多,實職少、虛職多的現象難以改變,擁有的決策權較為有限,以致在工作中可能放不開手腳。有的黨外干部缺乏積極參政議政的深切體驗,對建議權、監督權等作用發揮不足。這些外因對黨外干部的健康成長造成了困擾。
三、黨外干部成長路徑優化策略
(一)強化頂層設計,積極構建頂層設計的落實機制在政治新常態下不斷優化黨外干部成長路徑,必須堅持貫徹《意見》和《條例》對黨外干部隊伍建設的相關規定,并根據在中央統戰工作會議上提出的“黨外代表人士工作的重點是科學使用、發揮作用,關鍵是加強培養、提高素質”的要求,積極構建頂層設計的落實機制。首先,各級黨委政府應根據中央最新的政策文件、指示精神等,及時出臺對接的政策文件進行細化落實,積極構建黨委領導、統戰部門和組織部門等有機協同的助力黨外干部健康成長的大統戰格局。其次,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將黨外干部隊伍建設納入黨和政府人才建設的總體規劃,以黨委的名義提升政策制定主體的層次,強化黨外干部隊伍建設相關制度的統籌性和權威性,為黨外干部的健康成長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再次,建議實施黨外干部隊伍建設的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各級主管部門要加強調查研究,結合地方黨外干部隊伍發展的實際情況,對于《意見》和《條例》有明確要求的,必須堅決貫徹執行到位;對于一些指導性意見或實在有困難的,也應積極制定相應的政策銜接,有計劃、有步驟地細化和量化各項政策要求,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貫徹落實機制。通過實施目標責任考核制,將黨外干部隊伍建設工作納入黨委年度考核目標體系,列入黨委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工作述職和領導班子的考核內容,承擔相應的政治責任或領導、管理責任。
(二)全面推進黨外干部隊伍的制度化、法制化建設實現政治新常態下的法治化愿景,要進一步將黨外干部的發現儲備、教育培養、選拔任用、管理等工作納入法治軌道和法治體系,改變現階段主要依靠政策文件指導黨外干部隊伍建設的狀況,代之以構建由法律、法規、政策文件、規劃等有機組成的黨外干部隊伍建設的法治體系。首先,應切實論證出臺一部關于黨外干部隊伍建設的專門性法律,對黨外干部的發現儲備、教育培養、選拔任用及隊伍管理等各個環節做出規定,填補當前該領域尚無專門法律進行規范的空白,構建黨外干部隊伍建設法治體系的頂層依據。其次,各級黨委政府應結合本地區黨外干部隊伍建設的實際情況,制定符合自身實際情況的行政規章、地方性法規等,進一步完善關于黨外干部隊伍建設的法律法規體系。再次,繼續通過政策文件的形式不斷完善黨外干部隊伍的制度化、法制化建設。要研究、制定、出臺進一步規范加強黨外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從制度、機制上完善培養、選拔、使用和管理黨外干部的相關具體措施,把責任層層落實到位。[2]最后,要充分制訂各種形式的專項發展規劃,用規劃來統領黨外干部的發現儲備、教育培養、選拔任用、管理等各項工作,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黨外干部隊伍建設向前發展。
(三)努力提高黨外干部能力素養,發揮其應有的作用黨外干部提升能力素養,一是要靠自身努力。黨外干部要主動向“政治堅定、業績突出、群眾認同”的基本標準看齊,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刻苦鉆研,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業績,并在行業領域和人民群眾中產生較大的影響力。要根據提出的“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標準,綜合采用理論學習、社會實踐、自省、修德等多種途徑,努力提高自身參政議政、合作共事及為人民服務的本領。二是要靠組織培養。各級黨委政府要堅持貫徹落實《2010—2020年黨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訓改革和發展綱要》,以培養“政治堅定、業績突出、群眾認同”的高素質復合型人才為目標,形成理論培訓與實踐鍛煉互為補充、課堂培訓與網絡培訓有機結合的新格局。[3]通過更新思路理念、完善培訓模式,采用掛職鍛煉、逐步建立實踐鍛煉基地等方式,為黨外干部提高綜合素質搭建更廣更多的平臺,服務黨外干部的健康成長。
(四)塑造適宜黨外干部健康成長的生態環境在政治新常態下,黨外干部隊伍建設面臨著前所未有的良好政治環境,各相關部門應積極把握住這一歷史機遇,為黨外干部的健康成長塑造一個適宜的政治生態環境。首先,要尊重黨外干部的成長規律。黨外干部從被發現到接受教育培養、不斷成長,再到成熟、被提拔使用,有一個成長周期和過程,組織部門、統戰部門等應更新和樹立正確的人才觀,要盡早發現、盡早培養,在培養中使用、在使用中培養,在遵循黨外干部成長規律的基礎上促使黨外干部盡早成長、成熟。其次,要從思想上重視黨外干部隊伍建設的相關工作,不斷優化黨外干部成長路徑。各級黨委要將統戰工作擺在重要位置,高度重視黨外干部的健康成長和發現、培養、使用工作。黨政領導干部要帶頭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統一戰線政策法規及有關黨外干部隊伍建設的政策文件,深刻認識到黨外干部隊伍建設工作的本質和實質,從思想上改變培養使用黨外干部是政治安排的錯誤觀念,從而真正重視黨外干部隊伍建設的相關工作,為黨外干部的健康成長及工作開展提供支持,營造良好的組織環境。再次,要為黨外干部的健康成長構建良好的制度環境。在將黨外干部的發現儲備、教育培養、選拔任用、管理等納入制度化和法制化道路的同時,應切實關注黨外干部群體面臨的現實問題和利益訴求,不斷完善黨外干部的配套福利制度和利益訴求表達機制。最后,要為黨外干部的健康成長及隊伍建設提供良好的技術環境。積極將現代技術應用于黨外干部的教育培訓、管理工作中,打造適應干部多樣化需求的人性化智能學習平臺和干部隊伍動態管理系統,為優化黨外干部成長路徑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持,助力黨外干部的健康成長。
參考文獻:
[1]姜朝暉,劉繼華.黨外干部任用的條件及培養選拔中存在問題的對策思考[J].理論界,2014(12):48-51.
[2]講政治講政策不折不扣落實到位[N].揚州晚報,2017-01-17.
[3]推動黨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訓工作邁上新臺階[J].中國統一戰線,2010(10):1.
作者:彭亮;育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