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廉租房配租實施辦法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配租對象
1、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城市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2、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大中專畢業生。
二、配租原則
實物配租分配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及“特殊困難特殊照顧、急需救助優先解決”的原則,優先保障城市低保住房困難家庭、其次保障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最后保障大中專畢業生。
三、配租標準
對不同保障對象實行不同的配租標準,具體如下:
(一)城市低保住房困難家庭:保障面積范圍內租金免收,超面積部分每月每平方米2元;
(二)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保障面積范圍內每月每平方米1元,超面積部分每月每平方米2元;
(三)大中專畢業生:參照地段,吳厝廉租住房每月每平方米3.0元、四新廉租住房每月每平方米2.5元、度田、丙店廉租住房每月每平方米2.0元。
租金從簽訂協議之日起算,按施工圖紙的建筑面積計算,按季度收租。
四、資金管理
廉租住房租金收入,按照國家財政預算支出和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專戶管理,專項用于償還廉租住房貸款和廉租住房及配套設施的維修養護、管理。
五、申請配租程序
(一)申請、審核程序
1、申請程序
(1)城市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申請家庭應當向戶口所在地的鄉鎮政府提出申請,按要求如實完整填寫《市城市居民廉租住房申請表》,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證明材料一式三份,并加蓋鄉鎮等單位公章。
①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簿;
②已婚家庭成員的婚姻證明;
③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及實際居住地的住房情況證明;
④申請人上一年度收入證明(工資收入含基本工資、各類補貼或其他收入,應由所在單位提供;無工作單位的到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和鄉鎮辦理書面證明;未就業的,提供失業證或其他相關證明);
⑤申請人的家庭中有優撫對象的,須提供區級以上民政、工會部門核發的優撫證件;
⑥低保家庭須提供區民政局核發的低保證明。
(2)大中專畢業生申請。申請人如實填寫《市大中專畢業生廉租住房申請表》,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證明材料一式三份,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①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
②未婚或離婚證明;
③前六個月連續繳交住房公積金和社會養老金證明。
2、審查程序
(1)初審。
①城市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鄉鎮政府在收齊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受理,并向申請人出具收件單和受理通知單。鄉鎮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家庭人口、收入和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并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日。人戶分離的家庭應當在戶口所在地和實際居住地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將初審意見、入戶調查表、申請材料報區建設局復審。
②大中專畢業生。申請人所在單位為申報材料的初審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材料審查后,在單位公示欄進行一次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日。單位對公示期間無異議或經調查核實投訴不實的申請材料,報區建設局復審。
(2)復審。區建設局、民政局要及時按廉租住房有關規定對申報材料進行復審。復審核準后,將申請材料報市住建局審批。
(二)配租程序
1、抽簽。對于取得準入資格的申請人,由區建設局根據配租原則和其他規定條件進行抽簽。抽簽前5天向社會公告以下事項:
(1)公布抽簽的時間和地點;
(2)廉租住房房源的結構、套數、戶型、面積、位置等情況;
(3)抽簽的操作規程;
(4)政府規定的其他事項。
抽簽按批次公開進行,同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監察機關、公證機關參與監督。
家庭中有肢體殘疾、生活自理能力差,患有重大疾病成員的特殊家庭,經申請同意后,優先安排底層,不再參與抽簽。
若取得對應房號廉租住房的配租對象,有互換意愿的,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可互換對應房號的廉租住房。
2、簽訂協議、入住。已確定為廉租住房配租對象的,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與區建設局簽訂租賃協議,交納保證金100元,領取住房鑰匙。逾期不簽訂租賃協議,視同自動放棄本次實物配租資格。
一個家庭限定配租一套廉租住房。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保障的家庭或大中專畢業生不再享受其它廉租住房保障待遇。放棄選房的,兩年內不予接受其申請和安排實物配租。
六、退出管理
廉租住房保障對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區建設局將及時收回所分配的廉租住房:
(一)改變廉租住房使用性質的;
(二)將廉租住房轉租、轉借的;
(三)經調查核實通過弄虛作假、隱瞞收入、住房及婚姻狀況,騙取廉租住房分配的;
(四)違反廉租住房租賃合同約定,不及時繳納各種費用的;
(五)連續六個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
(六)每年核準后,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
七、監督管理
區建設、監察等部門要加大力度對廉租住房建設、管理、配租等方面的監管,對弄虛作假、隱瞞收入和住房條件,騙取廉租住房的個人,由建設局取消其廉租住房分配資格,收回已分配的廉租住房,以后不得享受廉租住房分配及租賃補貼等住房保障政策;對出具虛假證明的單位,區監察局提請有關部門追究單位相關人員的責任;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八、部門職責
(一)區建設局作為牽頭、協調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對已配租廉租住房的居住人員、房屋的使用性質等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發現違規行為及時糾正;暢通投訴渠道,對投訴的問題要及時調查處理,并向投訴人反饋結果;建立配租后廉租住房的維護、管理制度和相關材料檔案備查。
(二)區民政局要及時對申請廉租住房的低保住房困難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畢業生的收入及婚姻情況進行審核。
(三)區財政局要對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與支出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
(四)區人事局要及時提供大中專畢業生的人員信息。
(五)區監察局要監督各職能部門充分履行職責,對相關部門及人員已失職瀆職,造成廉租住房在建設、分配、管理中出現嚴重問題,產生不良影響的,在嚴肅追究相關單位領導及責任人的責任,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做好廉租住房申請的入戶調查、摸底等工作并及時上報符合條件的廉租住房申請家庭。